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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PS华中转运运输条款

发布时间:2020-08-30

当您以货物所有人或代理人的名义填写改运单并提交系统之后即表示接受本单运费和遵守这些条款。

寄件人须据实申报包裹内容,如有不实,我司有权对寄送物品内容进行申报渠道修正。

寄件人对于易碎物品应选择加固包装,否则本公司不对托运物品的破损及所衍生之问题负任何责任。

本公司在必要时或政府机关要求下,有权随时打开托运物品以供本公司或政府机关检验。

本公司对下列之物品拒绝承运:

  1. 违禁品、易燃、易腐烂或具毒性、爆炸性、杀伤性、腐蚀性及放射性之危险品。
  2. 毒品或吸毒之相关器具。
  3. 妨害风化之图书、照片、雕塑品及器具。
  4. 侵犯商标、著作权或智慧财产权之物品。
  5. 货币、金银、珠宝、古董、贵重金属或有价证券。
  6. 活体动物、植物或种子。
  7. 具通信性质之信函。
  8. 妨害飞航安全之物品。

本公司对因包装不善、收件人地址不详、未声明的特殊货物不承担递送延误、破损或丢失的赔偿责任。

本公司对寄件人所寄物品的收益、利润、实际用途或市场等任何间接或特殊商业价值的损失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托运物品如运送途中发生丢失,除发生原因为战争、台风、地震、火灾等人力不可抗拒本公司不负赔偿责任外,其余产生货物丢失的情况赔偿原则如下:

  1. 价值超过100美元的货物建议投保(即支付保价费用)。
  2. 未投保的最高赔偿额为100美元(运费不予以退还)。
  3. 支付保价费用的,最高赔偿金额按照保价规则进行赔偿。
  4. 易腐败、易融化、易破损物件,我司不予以任何赔偿。
  5. 索赔要求必须在寄件日起三十天以内以书面形式向公司提出并附相关之证明文件,索赔的要求只有在运费已承付情况下方可接受,超过三十天的将视为本公司已按协议规定完成运送业务而不再受理。
  6. 寄件人在提出索赔的同时,有义务预先赔付所欠本公司的运费,不得以此为由拒付 月结款或从中扣除申请索赔的款项。

本公司保留对此运输条款的解释权和修改权。